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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开区残联发放2016年度市、区级扶残助学金
根据吉残联发[2015]31号关于印发《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加大扶残助学力度,切实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,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,扶持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汽开区残联认真组织申报、审核,顺利完成市、区两级扶残助学金发放工作。
2016年,汽开区有2名学生符合发放市级扶残助学金条件,发放标准3000元,发放金额6000元;有5名学生符合发放区级扶残助学金条件,其中:2016年3人(中专1人、高中2人),2015年中专2人(残疾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发放),发放标准中专2000元,高中1000元,发放金额8000元。总计发放金额14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