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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关区残联为首次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补贴
日前,南关区认真贯彻落实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》(长府发〔2015〕18号)文件要求,为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,发放首次创业资金补贴3万元。
南关区残联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,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,及时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区各项惠民政策。对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补贴区残联迅速响应,及时召开班子会,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部署工作。将辖区内持有残疾人证,自主创业,首次创业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两年以内,经营项目有一定市场和发展前景的企业纳入补贴范围。首次创业补贴为一次性扶持,扶持标准0.5-1万元,可用于购买设备、原材料、补充流动性资金。目前,辖区内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出申请后由市残联审查、核实、审批,现已发放到位。南关区残联将继续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,多谋残疾人民生之利,让辖区内的残疾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。